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必须以起诉来行使吗?
作者:未知侠名时间:2022-11-26 02:57:26
《民法通则》59条规定可以请求仲裁机关撤销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合同法》54条增加了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但是《合同法》74条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移财产行为的撤销权要求要向人民法院请求。另外,仲裁必须是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协议才可以启动的
合同中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 4种情况1、欺诈胁迫侵犯第三人利益的,2乘人之危3、显示公平4、重大误解
另外 诉讼保全中债权人可撤销合同的 情况收除斥期间影响
另外 诉讼保全中债权人可撤销合同的 情况收除斥期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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